通理工工训〔2022〕2号
关于做好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工作
的通知
各实验实训部:
工程训练中心是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,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场所。为了提高工程训练中心的管理水平,根据学校安全有关规定,结合工程训练中心实际情况,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,详见附件。
一、管理要求
1.工程训练中心安全是关系到学校财产、教职员工和学生人身安全的大事,全体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,严格遵守国家、学校的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。
2.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安全工作负总责。
3.工程训练中心成立安全领导小组,在主任领导下工作。负责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等工作。
二、明确职责
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工作实行分工合作、层层落实、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。安全责任区:机械工程实训部所属区域;工程综合实训部所属区域;电子电工实训部所属区域。分别由实验实训部主任负责,具体职责如下:
1.负责分管区域的安全工作。
2.严格遵守学校和中心的各项制度及安全规定。
3.负责辖区日常巡视、检查工作。
4.负责定期接受中心组织的安全检查,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,杜绝事故的发生。
5.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,并作好有关记录。
6.负责要求实验教师指导学生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,杜绝违章操作。
抄 送:教务处。
南通理工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2022年3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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